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0 21:45:00
日前,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和春明(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丽江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宁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宁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和春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宁蒗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和春明利用担任玉龙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玉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玉龙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编辑:贺靖
审核:钟玲
终审:彭德光
相关文章
向美而行 奔向未来!云南省学校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展演活动闭幕
07-26云南省高校《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建设联盟暨虚拟教研室举办第二次课程教学研讨会
07-22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云南赛区冠军争夺赛暨闭幕式在云南财经大学举行
07-13毛伟明率队与部分央企科研院所座谈 合力创新攻关 共促科产融合 罗文侯建国吴朝晖张国华苟坪出席
07-11云南法院严打毒品犯罪:近一年内重刑率49.11%
06-25打虎!胡幼桃被查
06-19国家铁路局局长费东斌任上落马
06-12中高考在即,这份“消费锦囊”请查收!
06-06云南出台12项举措力促高校毕业生电商创业
06-03四省(区)、两央企有重要人事变动
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