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12:02:00
2025年4月1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天津购买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20%。
3月31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为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理住房需求,将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20%。贷款受理日期在2025年3月31日(含当日)之前的,仍按本通知施行前的政策执行。贷款受理日期为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缴存人贷款申请之日。
借款合同约定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为一年以上的,借款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本通知有效期5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相关文章
商务部:将离境退税起退点从500元下调至200元
04-27海南鼓励重点园区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 打造低碳产业园区示范场景
04-25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出台
04-24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三部门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举措
04-22环球房产周报:北京加码保障性租赁住房,苏州发布公积金新政,融创中国境外债重组获进展......
04-21山东下发通知,4月25日落地,平均降价超60%
04-21“银行+创投”互相补位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资金精准“灌溉”仍存掣肘 业内建言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04-19山东青岛“真金白银”解决青年住房问题
04-18市场监管总局出手!严查“神医”“神药”广告、食品广告疗效化宣传等
04-17体育领域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深圳18家企业入围
04-14